甲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12 月 1 日,甲公司以赊销方式向乙公司销售一批成本为 75 万元的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80 万元,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合同约定乙公司有权在三个月内退货。2016 年 12 月 31 日,甲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根据以往经验估计退货率为 12%。下列关于甲公司 2016 年该项业务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确认预计负债 0.6 万元
确认营业收入 70.4 万元
确认应收账款 93.6 万元
确认营业成本 6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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