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扫一扫联系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8年7月6日将一批商品销售给乙公司,商品标价1 0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的商业折扣,同时甲公司替乙公司代垫各项杂费共计2万元。在销售合同中同时还规定了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7月12日支付上述款项。则甲公司应确认的收入为( )万元。
1 000
850
833
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