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为10%。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成本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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