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条件的为()。
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20%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采用《证券法》规定的包销方式发行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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