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
单独持有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
1/3以上董事认为有必要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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