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致使组合投资比例不符合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应在()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于调整次日以书面形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调整情况。
3
5
10
15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8422668
微信扫一扫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