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普通合伙人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的情形有( )。
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事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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