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日甲公司从非关联方A公司处购入其持有乙公司60%的股份,取得股权后甲公司能够控制乙公司。12月4日,乙公司将一批商品出售给甲公司,售价100万元,销售成本为70万元。至年末甲公司尚未出售该批存货。2019年年末甲公司将上年从乙公司购入的存货对外出售80%。甲、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2019年甲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该内部交易调整“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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