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债券回购交易中的数量规定,其中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同的有( )。
债券回购交易的申报单位为张,100元标准券为1张
最小报价变动为0.Ol元或其整数倍
申报数量为10张及其整数倍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0万张
计价单位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E、,金融监管创新,E、,贸易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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