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定,禁止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从事( )损害客户利益的欺诈行为。
未经客户委托,擅自为客户买卖证券
传播、提供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挪用公款进行大规模的证券买卖
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客户提供交易的书面确认文件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8422668
微信扫一扫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