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限额为50000元。甲车在行使中与乙车相撞,甲车车辆损失8000元,车上货物损失2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6000元。交通管理部分裁定甲、乙两车负同等责任,则保险人的赔款为( )。
9000元
4500元
5000元
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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