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甲公司自行研发的一项非专利技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立即投入使用,累计研究支出为10万元,开发支出为90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80万元),该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寿命无法合理确定,当年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70万元,甲公司对该项非专利技术应当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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