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扫一扫联系
甲、乙等6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乙与丙订立代持股协议,约定由乙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丙为名义股东,丙自身不持有A有限责任公司股权;A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经营情况上佳,乙为了防止不必要的争议和风险,与丙达成合意终止双方的代持股协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 乙出示其与丙订立的代持股协议后,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B 乙出示丙同意终止代持股协议的书面证明后,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C 取得丙和A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同意后,乙可以要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
D 经A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乙可以请求A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