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甲公司控股合并非关联方乙公司,拥有乙公司80%的表决权。2019年甲公司将一批商品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200万元(不含税),成本为1000万元,至年末乙公司将该批存货出售40%,剩余存货也未发生减值。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根据税法规定,存货应以历史成本计价。则2019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该存货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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