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期货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投资者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 )。
中国期货业协会
中国证监局
经营机构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8422668
微信扫一扫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