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措施有()
予以取缔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QQ扫一扫联系
点击联系
278422668
微信扫一扫联系